对在盘锦市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瓶车并在盘锦市内购买新车、开具发票、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,一次性补贴500元。对购买铅酸蓄电池电瓶车的消费者,额外给予100元补贴。同时,对调整之前参与电瓶车以旧换新的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。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。
1.在盘锦市参与电瓶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机构换购新电瓶车。新电瓶车应符合《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。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瓶车的,其电池还应符合《电瓶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》(GB43854)标准要求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《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》公司制作的合格电瓶车新车。
2.交售旧电瓶车与购买新电瓶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。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,不重复补贴。
3.消费者应交售的旧电瓶车交回至所购电瓶车新车的销售机构(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),交售的旧电瓶车部件完整。
销售机构、回收拆解企业、消费者三方成功提交有关信息后,会提示提交申请成功,市商务局审核有关信息,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,向通过审核的消费者支付电瓶车以旧换新补贴。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,在审核时说明理由。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,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,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。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,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。
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,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,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真实的情况,组织活动参与企业调整和补录工作。若参与企业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,移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录,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。活动咨询电线政策咨询电话